北士科開放兼辦「批發零售業務」?北市議員洪婉臻質疑變相圖利廠商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案遭質疑圖利新光人壽,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指出,北市府今年3月提出北士科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案,開放廠商兼辦批發、零售業務,卻未明確定義業務內涵,恐將變相圖利廠商。台北市產發局回應,修訂案是因應進駐廠商反映,才放寬其兼辦的批發、零售業務可作「辦公室」使用,以貼近產業需求。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0)赴議會針對大巨蛋、北士科、京華城與台智光案進行專案報告。洪婉臻表示,北士科案第三次招商時,將產業類別規範回歸都市計畫土管規定,但市府今年3月22日提出北士科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案。她質疑,北士科案爭議重重,政風已經啟動調查,市府卻還在敏感時刻變更土地管制計畫內容,觀感很差。
洪婉臻說明,北士科內原僅允許設立生產製造、辦公室、生技醫療應用、支援性服務業、企業營運總部或市府職業訓練場合,但市府另開放讓廠商兼辦與批發零售業務相關的辦公室跟支援。洪婉臻說,柯市府當初招標免除投資計畫書要求,讓產業類別規範回歸土管規定,但當時沒有預期市府未來會開放工業用地兼辦零售業,此次變更產生了潛在利益,難道不會反映在投標金額上嗎?
洪婉臻指出,批發零售範圍範圍廣泛,廠商也可以開設購物中心作為大金雞母,如台北101大樓也是高樓層辦公室、低樓層百貨公司,這樣也算「兼辦」嗎?洪婉臻說,2019年已有放寬土管規定以致變相擴張使用的先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附帶條件允許保護區設置製茶業,卻有業者違規作為住宅、餐飲業使用,若開放兼辦批發零售業務,卻沒有明確定義,可能將變相圖利廠商。
台北市產發局回應,有關北士科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案,其中因應進駐企業反饋,於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時,面臨部分項目不符使用而無法登記之情況,例如生技醫療產業其營業項目包括批發、零售業務,惟進駐園區僅作辦公室使用(實際從事批發零售之賣場販售作業非位於園區內),卻無法於園區登記,考量實際企業營運型態與實務需求,爰放寛原允許進駐之主軸產業其兼辦之批發、零售業務可作「辦公室」使用,以貼近產業需求。產發局補充,為滿足園區基本生活需求,北士科允許支援性產業如餐飲業等可進駐園區,惟上限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