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色大叔猛問檳榔西施「一起睡覺?」 伸鹹豬手摸屁股挨告

54歲陳男跟蹤騷擾與摸檳榔西施的臀部,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拘役85日,可易科罰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54歲陳男跟蹤騷擾與摸檳榔西施的臀部,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拘役85日,可易科罰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2024/05/01 07:0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4歲陳姓男子追求檳榔西施小芳,他去年4月多次到檳榔攤騷擾小芳,猛問「要不要一起睡覺」,小芳置之不理,卻沒想到陳男變本加厲,伸鹹豬手摸小芳屁股,小芳不堪其擾而報警,陳男坦承犯行,台中地方法院分別依跟蹤騷擾罪、性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50日,應執行拘役85日,可易科罰金8萬5000元。

判決書指出,54歲陳男是台中市龍井區一間檳榔攤的客人,他對頗年輕的檳榔西施小芳(化名)懷有好感,為了追求小芳,他在2023年4月3至26日之間,多次到檳榔攤監視小芳的動態,並有要求小芳與他約會等追求行為,包括詢問小芳「有沒有空,要不要出去約會」、「要不要一起睡覺」,甚至在同年月25日晚間,趁小芳離開檳榔攤之際,伸出鹹豬手觸摸小芳臂部。

小芳不堪其擾而報警,陳男於警方偵訊時坦承上述言行,台中地方法院認定他分別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以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跟蹤騷擾罪,且陳男反覆持續到檳榔攤,跟蹤騷擾小芳,已嚴重影響小芳工作與生活,竟又逞一時慾念,乘機對小芳有摸屁股的性騷擾犯行,顯示陳男毫不尊重他人的意願與身體自主權,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上述兩罪名分別判處拘役50日、40日,合併執行85日,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