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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指「勞基法」修法抄中國法條 牛煦庭:惡意解讀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記者林欣漢翻攝)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記者林欣漢翻攝)

2024/04/30 23:36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案修改「勞基法」,引發議論。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質疑,牛煦庭抄中國法條,把台灣修成中國的樣子。對此,牛煦庭反擊,王定宇與一眾側翼惡意造謠,因為有心人的惡意解讀,他接到大量謾罵,不免心寒,但修善勞基法的初心不變,希望大家理性討論。

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等國民黨立委昨日提出「勞基法修正草案」,包括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等。

王定宇今日透過臉書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明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王直言,「原來,國民黨的立委修法竟然是抄中共法條,這到底什麼爛東西?」

對此,牛煦庭表示,這些人連法條都還沒看,僅憑媒體報導就自行腦補,幻想22k重出江湖。他們的法案內容本有明定,試用期與否,都不會讓勞工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保障。另外,還特別針對試用期內的年資與資遣有所規定,比照正式聘僱的勞工。王大委員的免洗筷理論大可不必。

牛煦庭指出,法規上沒有試用期,不表示「實務上」沒有潛規則,現在許多雇主,要求勞工試用期全面上工,卻另約定試用期薪資,形成變相壓榨。修改勞基法,就是增加雇主要主張試用期的考核義務,如果提不出機制,法案內也明確規定薪資要比照正式聘僱,也就是全薪。如此可以在實務上保障勞工權益。

牛煦庭表示,提出八成樓地板,是因為很多潛規則的受害人,試用期甚至只能拿基本工資;當然擔心定錨不是沒有道理,所以他也從善如流提出修正,但同為立委,王定宇有時間造謠卻不願意好好討論,令人遺憾。他反酸,「至少,也要先看過法條內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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