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談20多年前初任執業律師 曾遭法官性騷擾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確定獲民進黨徵召參選新竹市區域立委的陽明交大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今天在臉書發文提到,她曾是受性騷擾的被害人,很了解這中間的艱難。雖然20多年來,台灣在法制上的革新速度很快,但公民社會對平權和尊重的肌耐力還不足,是她一直努力做各種平權宣講的原因。
林志潔也還原回憶2018年的舊文分享,她提到,1997年時,她用盡一切方法,沒有讓這件事算了,只是當時的法官倫理規範形同具文,無法給與這個行為人應有的處罰。但如今法制已經相對健全,我們的社會,要有能力讓女性在一個友善和安全的環境工作與生活。
她說,1997年,她是位執業才兩年的律師,某日開完庭後正在公共電話回BB叩,剛才在台上的陪席法官竟走出法庭,跟她要了名片,說她表現很好,家裡有事情想麻煩她。
結果這名法官約她在「米其林星級」的知名餐廳見面,席間提到希望能協助他的兒子念法律系,接著暢談他打高爾夫球與玩股票的心得,講述證券商給他多大間的VIP房,並談到願意「帶著我一起投資」。
但她表明是民間司改會成員,並提及自己是律師公會刑事委員會委員,但法官竟說他的案件量很大,十分累,司法非常需要改革等,餐後這名法官拿出一名牌包贈送,她在不斷拒絕無效後,只好拿回事務所後立刻捐給家扶基金會去義賣。
之後這名法官開始數週的纏擾行為,包括每隔幾天就打電話至辦公室問何時下班要接送,如果助理答曰林律師感冒沒來,則送花到辦公室。主持律師看情況不對,直接將本案轉由其他律師負責,並要她報告司改會此事。
但當時她查遍法規,尚無法官法,倫理規範僅4條,均為訓示規定(如法官應與時俱進廉潔自持等等),又恐影響當事人權利,不知如何處理為宜。
林志潔提到,當時她寫信給司法院以及民間司改會投訴此事,並在主持律師盡力保護下,此人的騷擾行為終於終止。她身為律師,從法律系畢業,面對這樣的事情,卻找不到規定處理和自保,律師公會當時也尚無性騷擾的專門申訴管道。
這也是她後來考取公費留學的目標,希望瞭解如果台灣要做改革,應該怎麼走?往哪裡去?防制權力的濫用,是她一生研究的課題。
林志潔說,台灣的司法經過許多前輩的努力,司法的獨立、自治、自律,比之擔任律師時,好的太多,「這20年來的進步,也是現在我在司法界所見,絕大部份都是很敬業、認真、為當事人權益著想的法官檢察官。」
林志潔希望,每位職場上的女性,都能自在、平等、在工作上受到應有的肯定。同時她也希望與大家一起努力,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