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運具法制化 新北加快腳步
2019/05/17 23:33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兩年前oBike在新北市大量投車,引發違規停車、佔用路邊停車格爭議,新北市政府曾制定「無柱式公共自行車營運管理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但第2屆議會未完成審議,自治條例將重新制定送審,但為擴大涵蓋面,改以制定「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主體包括小客車、機車、自行車或其他運具。
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陳建成指出,在沒有自治條例的情況下,目前對共享機車無法可管,而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7款,路邊停車格不得營業,但考量鼓勵新創產業、符合綠能又能減少私人運具的情況下,允許先行試辦,等自治條例通過後,業者必須重新申請取得許可,才能營運。
陳建成指出,試辦階段,業者投放車輛必須遵守法規、一個街廓單側限投兩輛,占用、故障或違規等情況,必須在四小時內處理等原則。此外,因應共享運具的發展,目前已擬定自治條例「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將送法制局法規會審查,後續再經市政會議、市議會通過,才能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