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擬修兩岸條例 申領中國居住證回台須登記
中國今天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陸委會雖表示申領居住證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已經著手研議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建立申報登記制,要求已申辦居住證者回台登記,並對其擔任重要機敏公職或參政權益,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圖為台商申辦情形。(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今天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中國各地台辦已動員台商搶辦,中媒也大幅報導各地辦理情形。陸委會雖表示申領居住證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已經著手研議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建立申報登記制,要求已申辦居住證者回台登記,並對其擔任重要機敏公職或參政權益,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
陸委會表示,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中國設籍,申領居住證無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政府基於國家安全利益作必要管理,有效掌握台灣人民領用數量及情況,採取最小範圍必要管理,已著手研議於「兩岸條例」增訂申報登記制度。
陸委會指出,為防範居住證對兩岸公法上權利義務所造成的衝突,申領者任重要機敏公職員或參政權益,也研議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
此外,陸委會也表示,針對持居住證者繳納稅捐問題,在中國所享有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與我國社會資源有重複或相斥的部分,政府也會進行檢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