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委員會決議 實質議題採共識決
2016/06/30 20:35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確立議事規則,行政院政委林萬億表示,年金制度實質議題之決議,以尋求共識為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應經全體溝通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時,則依據各自意見記名並陳,於接下來分區座談、國是會議中再提出討論。
在議事規則爭議已經告一段落下,下次會議將邀請財政部與主計總處對國家財政狀況做報告,討論提案會直接進入到年金改革目標、對象與原則。
年金委員會上週首次開會,委員意見不一砲火猛烈,甚至有三位委員退席,引爆爭議的是議事規則第17條草案內容,「年金制度實質議題之議決以尋求共識為原則。除非必要,不進行表決。表決時,以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為通過,每位委員同等權利。」有委員認為若通過,等於多數暴力。
林萬億說,對於實質問題的議決有蠻多不同主張與想法,包括有委員提出希望有一個協商機制,但恐因衍生更多問題如協商要如何協商?由誰代表協商?過程是否須公開透明等,經過討論,決定將協商概念轉化為尋求共識過程,獲得結論是,以尋求共識為原則,若無法達到共識,經全體委員溝通協商,仍無法達共識,各自意見條列具名並陳。
至於上次提出是否制訂委員倫理的討論案,林萬億說,委員們反映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可以自律,且在沒有罰則下,訂定委員倫理也沒有意義,在各委員均同意下,決定撤案。
林萬億說,由於有委員反映,希望就國家財政問題有更清楚了解,再來做細節討論,因此,年金改革委員會將優先協調財政部與主計總處針對國家當前財政狀況做報告,至於各年金制度的主管機關對目前制度運作以及財務狀況,將在接下來的會議陸續安排時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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