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長全面官派? 中彰投苗15日討論
2016/04/10 06: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地方制度法》規定,僅有直轄市才能官派區長,在非直轄市的縣市中,仍由選舉產生鄉鎮市長。而有媒體報導指出,本月15日中彰投苗區域聯合治理平台,彰化縣將拋出鄉鎮市長官派構想,屆時4縣市首長都將出席討論該案。
據《聯合報》報導,近來彰化縣草擬《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主張各縣市的鄉鎮市長改官派區長,若現任鄉鎮市長是第1任,就以機要任用為第1屆區長,若是第2任,任期屆滿就卸任,由縣府選派新區長。彰化縣長魏明谷表示,鄉鎮市長官派可以節省公帑、消弭地方派系,若以彰化廢除基層選舉為例,4年來將可省下超過百億元的人事、行政費。
彰化縣府也以台灣地方選舉研究資料指出,基層鄉鎮市選舉常被地方派系掌控地方政經資源,常造成地方對立且破壞和諧。加上全國多數鄉鎮市的6成歲收來自中央補助,實則難以實現地方自治。
報導也提到,苗栗縣長徐耀昌持保留態度,認為鄉鎮市長改官派利弊都有,不應輕率討論就決定。也有國民黨鄉鎮市長質疑 認為官派區長恐會全面綠化 以彰化26個鄉鎮市,除了8個鄉鎮市由綠營執政,其餘都是藍營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