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6年來替國家節省公帑303億
2014/09/09 15:2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讓外界瞭解過去監察院為民眾做了哪些事,監察院最近在新任院長張博雅指示下,進行監院官方網站的改版,讓外界瞭解監察權行使績效,監院指出,在97年8月至103年7月間,政府因各機關措施未當,而為監察院提糾正案、或調查後函請改善案中,計節省公帑約303億1953萬元、增加稅收約36億300萬元,產生之財務效益,合計高達約339億2253萬元。
第四屆的監察院紛擾不斷,時任院長的王建煊多次摃上自家監委,第五屆監委上任後,部分監委認為監院過去風波不斷,也是造成外界對監院有負面印象的原因之一,希望未來監院能讓人耳目一新,儘管民間有廢除監院的聲浪,但張博雅認監院還是有其存在必要。
監察院指出,在節省公帑、獲致財務增益績效方面,廉能政府類合計約252億1774萬元(約占74.34%) 位居第一,主要是集中在政府採購業務之檢討改善,如監院糾正台灣電力公司購電成本過高,促使台電與9家民間電廠公司修改合約,修約後每年可減少購電支出約新臺幣15.4億元,合約存續期間總計可減少購電支出約249億元。
監院表示,97年8月至103年7月止,共成立糾舉案6案,糾舉8人。其中文官5人,武官3人。另成立彈劾案146案,彈劾282人,其中文官254人,武官28人,監察院行使彈劾職權不分官階,毋枉毋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