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照認不出本人 台聯:修法改用近半年照
2014/07/17 10:51
〔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年底即將九合一選舉,台聯立委葉津鈴今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候選人使用近6個月的照片。她表示,過去沒有相關規定,「大家都便宜行事,拿漂亮的出來」,甚至還有人會笑說「這和本人怎麼差這麼多」,因此,盼能提倡修法,呈現候選人真面目。
出席記者會的台聯高雄市議員參選人蕭吉男說,目前法令毫無相關規定,但假若選舉拿出10年前照片,導致候選人照片都「添加防腐劑」,往往是「不會老也不會胖」的照片,反倒讓民眾搞不清楚。
蕭吉男表示,為端正台灣選風,台聯老、中、青三代今共同站出來,呼籲候選人一同提供近半年的近照。民意代表應誠實面對公眾,他呼籲所有候選人,未來在選舉公報上以及選票上,「能以真面目示人」,提供真實照片。
葉津鈴說,她將提案修法,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第47條,未來選舉公報限用6個月內近照,「讓候選人真面目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