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非救生員 桃園市取消危險水域駐點
缺裁罰權且人力吃緊 將改以車巡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炎夏快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往年都派遣消防員到市內各危險水域駐點防溺,但這項協辦業務因消防員欠缺裁罰權,淪為「人形立牌」,成效不彰,也造成基層人力負擔;消防局長胡英達宣示改革,從今年起,消防員不再執行危險水域的駐點工作,改以「車巡」方式巡護,若發現民眾擅闖將通報水域主管機關驅離、開罰,最高可罰二萬五千元。
桃園市在新屋保齡球館大火後推動消防改革,讓消防業務回歸救災、救難專業,繼捕蜂捉蛇勤務改由農業局負責後,今年又取消危險水域的駐點防溺,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簡良典表示,危險水域本來就禁止民眾戲水,但消防局並非水域的主管機關,對於擅闖的民眾不具有裁罰權,光憑口頭勸導,成效不彰,駐站甚至被民眾誤以為是救生站、救生員。
非主管機關 口頭勸導成效不彰
他說,為避免持續被民眾誤解,並考量救災人力調度,今年改以機動車巡的方式巡護各危險水域,車巡也能擴大巡護的範圍,並讓各分隊的消防員熟悉轄區危險水域與周邊交通,一旦有緊急救援任務時,能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在適合地點放下救生艇,爭取搶救時間,預計實施至九月底。
基層消防員對於這項改革都表示支持,表示危險水域區分為海域與溪流,在管理權責上,分屬市府觀光旅遊局、水務局等單位主管,但以往礙於人力等問題,並未落實取締開罰,反而要求不具裁罰權的消防員設站駐守,因為消防員無法開罰、強制驅離,民眾根本不理會,反而把駐點消防員當成義務救生員、救生站,還曾發生民眾不滿消防員勸導,惡言反嗆、出手攻擊等,讓政府公權力掃地。
觀旅局:落實執法 勸導不聽開罰
市府觀旅局表示,將落實執法,只要勸導不聽就開罰,每週也會同警察局等單位到各危險水域突擊稽查,提醒民眾維護自身安全,切勿違法擅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