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被醉漢痛毆 消防員求償6萬勝訴
2016/05/20 15:0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海山消防分隊員利嘉文去年10月21日凌晨,將自殺患者送至新北市立聯醫板橋院區時,無端遭酒醉的20歲施姓男子揮拳攻擊,利男因頭、頸遭猛擊,出現暈眩、瘀青等症狀,值班護理師也遭到波及掛彩,利男提出民事告訴,求償68730元,新北地院今判處利男勝訴。刑事部分,施男已依違法醫療法,遭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利男表示,受傷後,左腳踝血腫無法正常行走,復健期達3、4周,也無法正常執行勤務,出入皆得靠同事幫忙,增加同事工作量,讓他相當愧疚,因此向施男求償2730元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66000元,共68730元。
施男坦承因當天生日喝醉,對利男感到抱歉,願意賠償,但認為利男提出的精神慰撫金過高,應以2萬元為宜。
但法官認為,利男請求的66000元精神慰撫金並無不宜,判施男需賠償利男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6873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