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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不走救國團 劍潭中心變公園白做工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大事紀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大事紀

2016/05/09 06:00

內政部不同意變更 打槍市府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佔地五.五公頃,七十六%土地為市有地,其餘土地權屬國有財產署、鐵路局,但每坪每月租金僅一五六元,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認為不符公平正義原則,決定將全區變更為「公園用地」且收回土地,該案在去年底火速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但月前內政部召開都委會審議此案,認為現行風景區即可開闢濕地,無變更之急迫性,反將柯市府一軍。

都委會通過前 國產署已行文不同意

且經記者查證發現,早在去年北市都委會通過此案前,國產署即行文北市府不同意變更,但市府不予理會照樣變更,導致現在走了大半年又重回原點。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佔地約五.五公頃,其中七十六%(八九六八坪)土地屬台北市有地、廿%屬國產署、四%屬鐵路局。救國團事業處長尹衍東表示,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共有住宿大樓、教學大樓、經國紀念堂、志清大樓,其中,住宿大樓、教學大樓、經國紀念堂由救國團與國產署共同持有,而北市府土地只在志清大樓、草皮、人工池及停車場等空地。亦即若無法全區變更為公園用地,國產署土地即無法無償撥用給北市府,市府必須經國產署同意,才能要求救國團離開。

大地處:市府仍可主張拆屋還地

對此,工務局大地處長林志峯表示,北市府持有住宿大樓、教學大樓、經國紀念堂的少部分土地,因此他認為北市府仍有籌碼,若未來雙方不幸談判破局,依合約規定,北市府仍可主張救國團須拆屋還地。

去年五月副市長林欽榮宣布劍潭將闢建為人工濕地後,工務局大地處即編列五百萬元濕地公園規劃設計費;十二月十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也火速通過都市計畫變更,將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現址,自風景區變更為「公園用地」,並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定。

不管地主不同調 市府強行變更

不過,經記者查證,在北市都委會召開前,國有財產署於十二月九日去函工務局大地處指出,因變更後國有土地使用強度降低,範圍內房舍已出租收益,「不同意辦理變更」;儘管地主不同意,北市府仍強行變更。

今年四月十二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理此案時也再度「打槍」市府。委員會認為,「原計畫風景區即可允許供劍潭濕地公園使用,且變更後短期內土地使用情形變化不大,應無立即變更都市計畫之急迫性及必要」。

市府斥資弄公園 也趕不走救國團

換言之,歷經一年磋商,北市府又重回原點,還成了冤大頭。因救國團多數建物位在國產署的土地上,北市府即便今年約滿收回土地,斥資近億元費用在市有地開闢濕地公園,也無法強迫救國團退場,反倒還要花上百萬至千萬元維護費用,幫救國團開闢濕地公園、營造美麗後花園。

月前內政部召開都委會審議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認為現行風景區即可開闢濕地,無變更之急迫性。(資料照)

月前內政部召開都委會審議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認為現行風景區即可開闢濕地,無變更之急迫性。(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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