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平工程 議員批規避採購法
2016/04/08 06:00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攸關道路平整的道路坑洞巡修,一○四年開口合約於今年三月到期,市府工務局辦理重新招標時,因標案方式有諸多重大改變,包含解除廠商的投標上限等,昨天引來多名市議員質疑,抨擊工務局將標案細分、壓低標金以規避鉅額採購的查核規定;工務局對此表示,一切都依法處理。
工務局:沒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
工務局長拱祥生說,補坑洞並非高技術,去年執行一年後,雖曾對合約進行檢討,沒有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的情形,相反的,新的合約提高廠商巡補機制與管理,且得標廠商並非低價搶標,規模也大,也有瀝青廠,施工品質應該不會有問題。
市議員魯明哲、舒翠玲、萬美玲、梁為超等人昨天質詢指出,超過五千萬元的工程依採購法屬鉅額採購,須查核金額,工務局去年在標區部分採二區一標,全市為六個標案,每個標案金額在八千萬元左右,且須經市長同意,但工務局今年卻將標區細分成十二區,每個標案金額降至五千萬元以下,局長就可決行,這根本就是規避採購法。
議員們說,過去限制每家廠商最多只能標得兩案,就是要讓廠商間有競爭、避免壟斷,這項規定今年卻被取消,讓財力雄厚的廠商得以壟斷坑洞巡修標案。
議員指 得標廠商是母、子公司
議員們直指,今年桃園市坑洞巡修,表面上是兩家廠商得標,但兩家廠商根本就是母、子公司的關係,形同被一家廠商壟斷,萬一這家廠商發生狀況,坑洞修補恐會開天窗,且施工品質也令人憂慮,工務局根本是置民眾生死於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