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損譽 沈慶京告郝求償300萬
2015/12/11 08:00
〔記者陳永吉、俞肇福/綜合報導〕因被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說沒有財力投資雙子星案,昨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狀告郝龍斌,說郝損害其名譽,要求損害賠償新台幣三百萬元並登報道歉。對此,郝龍斌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游淑慧表示,對於沈慶京要提告,郝龍斌沒意見。
郝辦︰守護市民利益
郝龍斌競選辦公室指出,中華工程的財務狀況,包括過去幾年的財報、股價和資產負債比等,都應該可受公評;郝龍斌當時身為台北市長,對於高達七百億的國門計畫,當然需要審慎處理,守護市民利益。
威京集團昨天代沈慶京發表聲明表示,太極雙星弊案爆發後,台北市政府迫於輿論壓力而決定由次順位—沈慶京所組成的中華雙子星開發團隊遞補,但郝龍斌以無法達成之簽約條件,先在去年十月六日惡意逼退中華雙子星開發團隊放棄簽約後,隨即在十月廿日參加中廣的「趙少康時間」公開影射中華雙子星開發及其團隊成員沒有足夠財力,造成沈慶京個人名譽受損,因而向郝龍斌求償。
威京集團表示,中華雙子星團隊成員包括上市公司中華工程等,其中中華工程歷年來承攬台灣許多公共工程,實收資本額也高達一百五十億餘元,多年來無違約紀錄,郝龍斌在公開訪問中影射中華雙子星公司及中華工程沒有足夠財力,等同毀損沈慶京個人名譽,因此提起此次民事訴訟,以維護其個人名譽,以及回復整個威京集團各子公司的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