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雄追訴期 雄檢:還有九年
2015/12/08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保外就醫的前立委吳德美,六日凌晨因腎衰竭過世,享壽六十九歲,吳德美的丈夫、前高市議長朱安雄因涉及賄選案,九十五年五月被判刑三年六月定讞,外傳朱安雄潛逃中國多年,已過行刑期,雄檢昨精算後,澄清絕無此事,朱至少要等到一百一十四年二月後回台,才能躲過牢獄之災。
雄檢指出,朱安雄潛逃中國後,目前檢方手中偵辦的案件被迫暫停,經清查後,朱安雄還有一件廢清法、一件竊盜罪的案子仍在雄檢手中偵查;移審到法院,尚未判決確定的案子,則有兩件公司法、一件商業會計法。
據悉,雄檢手中的兩件案子,追訴期限為一○五年五月,法院手中的三件官司,追訴期則是一○七年,即使朱安雄逃過這五件案子的追訴期,但因已有一件賄選案被判刑三年六月定讞,根據舊刑法規定,折算起來至少要到一百一十四年二月,行刑權才會被消滅。
因此,對於外傳朱安雄已躲過牢獄之災,雄檢否認傳聞,並直指朱不管是偵辦中或是審理中,甚至是必須入獄執行的賄選案,這三大項案件,都沒有任何一項已過追訴期或行刑期,想躲過被關命運,至少還得等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