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買隱形眼鏡 免處方箋
2015/10/17 08:00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北市買隱形眼鏡,不用再持處方箋!台北市衛生局七月宣布民眾須持眼科醫師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眼鏡,違者將取締開罰,但隨後態度軟化,改口將嚴查網路販售,實體店面則加強宣導,昨更發文表示,日前食藥署函釋指以宣導為主即可,意即買隱形眼鏡不必持處方箋。
食藥署函釋以宣導為主
依食藥署公告,隱形眼鏡屬列管醫療器材,須經眼科醫師處方才能使用,但這項法規從未被嚴格執行,加上衛生局常接獲民眾投訴反映,衛生局於七月舉辦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會,與業者討論後達成共識,購買者須提供六個月內有效的眼科醫師處方箋,才可販賣隱形眼鏡,不料引發強大民怨,痛批衛生局擾民。
為此,衛生局三度函請食藥署做出法令解釋,並於八月卅一日及九月七日取得函釋,食藥署回以「應宣導民眾如有矯正近視、遠視或散光等情形,應由眼科醫師詳細檢查、驗光診斷矯正度數後,始能決定是否適合配戴隱形眼鏡,再行購買隱形眼鏡」,與早年函釋的「隱形眼鏡係屬列管之醫療器材,須經眼科醫師處方使用…」明顯不同。
衛生局食藥處副處長李青芬說明,衛生局一向依法行政,昨再重申「網路稽查從嚴,配合中央最新函釋宣導」立場,未來只會針對網路販售隱形眼鏡的違法行為進行稽查,民眾到實體店面購買則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