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公所付不起租金 公園路、公明路恐拆路還地
縣消防局旁公園路面臨拆路還地危機,恐影響人車出路。(記者林國賢攝)
台糖所有 每年125萬租金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縣消防局前公園路、公明路土地為台糖所有,斗六市公所每年須支付一百廿五萬元租金,公所因積欠租金導致市有土地遭強制拍賣,決定與台糖解約、拆路還地,由於兩條道路消防救災車輛進出頻繁,未來勢必嚴重影響救災與人車通行。
雲林國中、消防局、斗六簡易法庭、人文公園週邊公明路、公園路原為台糖產業道路,七十七年縣府都市計畫變更為市區道路,八十二年由斗六市所向台糖承租,每年租金五十萬,並逐年隨公告現值調漲,現在每年租金一百廿五萬,公所至今已支付一千七百多萬元。
公共使用 代表會刪預算
九十八年斗六市代會認為兩條道路為公共使用,且主管機關屬縣府,刪除租金預算,公所積欠台糖六百多萬租金,台糖提告並獲勝訴,今年初強制拍賣一塊市有地,月初又申請拍賣另一塊市有地催討租金,市公所無力負擔龐大的租金,決定與台糖解約,兩條道路面臨拆除危機。
縣議員林岳璋、賴淑娞、林聖爵表示,道路是公共使用,且縣府為主管權責機關,不應由公所承擔租金,兩條道路是縣府等行政區重要道路,縣府應邀請台糖、市公所三方協調,別讓人民權益受損。
議員指既成道路 不應付費
林聖爵、林岳璋表示,根據他們查調這些土地自七十七年到九十二年因「道路用地」並未課徵地價稅,證明二條路為「既成道路」,要求市公所支付租金並不合理。
斗六市民郭振欽說,這二條道路已是民眾前往縣府、消防局等行政區主要道路,又是消防局出入唯二道路,一旦封閉不僅影響交通,更妨礙救災,政府一定要全力解決這個問題。
縣府將協調 維護道路通行
縣府工務處長彭子程表示,縣府已經同意補助三百萬協助解決市公所積欠租金,每年補助一半租金化解封路危機,希望公所能編列租金預算,將再邀請台糖、公所協調,全力維護兩條道路持續通行無礙。
縣消防局旁公明路面臨拆路還地危機,恐影響人車出路。(記者林國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