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遭恐嚇 「不知是誰」警不受理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一名單親媽在臉書發文指稱,13日晚間她和兒子在家中,有3名不速之客闖入,並恐嚇說:「要找酒駕的把你們撞死」,她嚇得趕緊報案,警方卻拒絕受理。警方昨天澄清,指婦人指控與事實不符,目前已經提供協助,讓婦人完成報案手續。
PO影片請網友幫找3嫌
彰化縣一名鄒姓中國籍配偶(40歲)平時在自助餐店上班,8年前喪偶後與兒子相依為命。本月13日晚間,家中遭3名男子闖入,威脅說:「你們母子注意點,要找酒駕的把你們撞死!」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
事後鄒女的兒子透過臉書發佈其遭恐嚇的影片,文中還提及「警察說我不知道對方是誰沒辦法受理,所以拜託大家幫我人肉搜索」等語。鄒女表示,平時與人無怨無仇,遭恐嚇當晚有試著追出去,可是對方已經乘車離去,員警到場後卻要她指認嫌犯,否則不受理,她覺得警方「太扯」,後來媒體查證,警方的態度才大轉變,主動請她做筆錄提告。
針對鄒女的指控,溪湖警分局埔心分駐所所長楊正偉表示,當晚他和一名女警到場處理,3嫌已先離去,因非現行犯,當場告知鄒婦若有提告對象可來提告,若沒對象,警方再來調查,從頭到尾並未說到「不能提告」。
警澄清婦當天未提告
楊正偉說,鄒婦與一男子有糾紛,已多次報案,此次「恐嚇」事件,她也懷疑是對方教唆,可是現場並無錄音、錄影等直接證據,無法確定嫌犯身分,警方出於好意,提醒恐有誣告問題,昨日上午得知鄒婦有所質疑,已主動聯繫釐清,協助她完成報案手續,並開立三聯單。
溪湖分局分局長呂芳典表示,會調閱當天執勤畫面以釐清事實,若執勤員警有疏失,會依規定懲處,不過員警若無疏失,也希望還員警清白。警界人士說,民眾要報案若員警拒絕受理,情節重大時,包括承辦人、主管恐都會遭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