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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李文億肇逃 監院彈劾

2015/07/15 06:00

〔記者李欣芳、李容萍/綜合報導〕副總統吳敦義隨扈李清淵的警察兒子李文億,今年元旦晚間駕車撞死女大生後肇逃,他在案發後被收押,4月底被起訴、移審,獲60萬元交保,目前停職中;監察院昨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的提案,認定李文億違規逆向超車,肇事逃逸致人於死,嚴重影響警譽,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

據了解,監委原本一併彈劾時任南雅派出所長張育霖、副所長楚慶權與龜山警分局警員馮世豪,指3人涉嫌包庇、協助李文億藏匿;但檢方調查時,發現監視畫面已消失,部分監委認為3人協助藏匿與滅證等事證不夠明確,反對通過彈劾,會中引發爭論,最後只彈劾李文億。

王美玉、仉桂美昨說明彈劾案,王美玉認為全案有包庇問題。

監察院以9票贊成彈劾、4票反對,通過彈劾李文億。監委認為,李文億在肇事後逃離事故現場,案發後10多個小時才到案;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違規逆向超車,肇事後竟無視被害人嚴重傷亡,未予救護及報警,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

監委並查出,李文億在今年元旦當晚撞死女大生後,晚上10點56分由馮世豪駕駛自小客車載送李文億,在林口交流道附近與張育霖、楚慶權會合後,晚間11點49分抵達楚慶權位於大溪的住處會商對策;翌日凌晨2點多,李文億再到汽車旅館藏匿。

李文億案發前在大溪警分局南雅派出所任職,派出所同事昨表示,李已回到高雄老家,從4月27日交保迄今都沒有回派出所,手機號碼也換了,沒再與他聯絡;大溪警分局也說,「尊重監察院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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