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服務社贈公所 中埔盼連地一起送
2015/07/10 06:00
〔記者余雪蘭、林宜樟、陳璟民/嘉義報導〕國民黨嘉義縣中埔鄉民眾服務社建物,確定回贈原捐贈機關中埔鄉公所,但該黨曾長期無償使用建物坐落的鄉有地,解嚴後,經鄉民代表會決議標售而購得,卻未提及如何處理;公所秘書陳燕熏昨說,希望商議國民黨將土地無償提供公所使用,「若能贈與公所,是再好不過的事情。」
國民黨嘉縣黨部主委吳育仁回應,不當黨產處理方式都是由中央黨部決定,這筆土地是否可無償提供、賣給或贈與公所,需由公所正式函文,縣黨部會轉呈黨中央決定。
國民黨嘉縣第六區黨部書記張同雨表示,該服務社建物是民國六十四年由公所興建,借給國民黨使用,七十二年時,鄉代會通過捐贈房屋給國民黨。
張說,八十二年解嚴後,公所捐屋且土地無償供國民黨使用,引發爭議,經鄉代會決議,辦理土地標售,國民黨以八百七十二萬五千元購得共三百一十八平方公尺土地,現在回贈公所的是建物,土地所有權仍屬國民黨,黨產已交付信託,由欣裕台公司管理。
張同雨強調,國民黨幾年前已向公所提出回贈建物,然因九二一大地震使建物受損,被認定是危險建築,公所拒收,經地方幹部募款二、三十萬元,四年前全面整修,目前有中埔、阿里山民眾服務社及第六區黨部在此聯合辦公,最近正打包搬遷中,預定七月底前遷出,另已租下和美村忠義路上連號的兩間房屋當新辦公處,預定八月一日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