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鄰女家全裸手淫 判強制治療
2015/06/28 08: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鄧姓男子性騷擾女子被宣告緩刑,隔年他2度入侵女鄰居住處,全身赤裸看著獨睡的女鄰居手淫,被彰化地檢署撤銷緩刑,入獄前3天又猥褻一名女高中學生;由於鄧男服刑期滿,將於今年8月出獄,彰化地院裁定他需接受強制治療,他以自己「心性善良」、「想造福社會」等理由抗告,但台中高分院發現他再犯風險高,駁回抗告。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國立大學肄業的鄧男2012年性騷擾女子判刑8月,宣告緩刑4年。不料2013年6月,鄧男因愛慕鄰居陳女,全裸但戴口罩侵入她臥房,看著獨睡的陳女手淫;陳女朦朧中誤認是作夢,翌日鄧男又再度入侵,還準備汽油與碎布,陳女驚醒時,鄧男持沾有汽油的碎布強摀口鼻,想迷昏陳女,陳女持續掙扎,鄧男只好全裸而逃。
彰化地院依侵入住宅將鄧男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妨害自由部分判7月,必須入獄服刑,鄧男去年6月3日入監,預計今年8月19日出獄。入獄前3天,他在火車上對高中女學生「露鳥」猥褻,彰化地院上月依公然猥褻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與上訴,尚未判決確定。
台中高分院刑事裁定書指出,彰化地院裁定鄧男出獄後仍須強制治療,鄧男不服,向台中高分院抗告,指自己有反省悔過之心,心性善良淳樸,也會見義勇為、熱心助人,不會隨便傷害他人,希望撤銷強制治療,早日回到社會。
高分院審查鑑定報告,顯示鄧男遇到「落單少女」,仍有高度再犯危險。另外,鄧男的治療時間不足,疑似具有病態人格,再犯風險高,高分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不能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