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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司機控血汗公司 不當解僱

多名公車司機在律師陪同下到市府陳情,控訴長期超時工作。(記者張菁雅攝)

多名公車司機在律師陪同下到市府陳情,控訴長期超時工作。(記者張菁雅攝)

2015/06/16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數名離職或現職公車司機昨到市府陳情,控訴他們超時工作,甚至被不當解僱,抨擊客運業者是「血汗公司」。被指控的公車業者表示,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工時一定會超過,公司都依規定給加班費,至於被解僱者都是違反工作規則。

職業大客車駕駛自救會 市府陳情

台中市職業大客車駕駛自救會在律師柯劭臻陪同下,昨天到市府陳情,要求正視公車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並應加強勞動檢查。

柯劭臻表示,依照規定,公車司機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休息卅分鐘,但客運業者長期壓榨司機,早上六時出門,晚上十時才回到家,雇主甚至將卅分鐘休息時間及待命工時剔除在工作時間外,且未給付加班費。

邱姓司機表示,每天平均工作超過十小時,有時候真的很想睡覺,掐臉、捏大腿都沒用,他因為超時工作提出申訴,經勞動部裁決公司違法,勞工局卻遲遲未裁罰公司。盧姓司機說,三節獎金、加班費遭公司不法剋扣,他提出訴訟,公司即將他記大過解僱;現職的紀姓司機也表示,因對公司提出申訴及訴訟,每天都提心弔膽,深怕被羅織罪名而解僱。

業者︰均依勞基法給加班費

業者對此表示,一定會給司機休息時間,至於工時及多久休息一次,依照路線不同而決定,有些路線一趟八十分鐘,再碰到塞車、辦活動等狀況,工時一定會超過八小時,公司均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加班費。

業者也說,邱某因違反工作規則而遭解僱,雙方已就此部分和解;盧某則是開車時連續數次滑手機,遭乘客檢舉,才被解僱,如司機不違規,公司絕對不會處分。

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並審慎認定

勞工局表示,將進行勞動檢查並審慎認定,也可能訪談司機,如業者有違法情形,將依法裁罰,並要求立即改善。交通局也表示,平時即依勞基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規定,與勞工局及台中區監理所對客運業者進行個別及聯合抽檢,會在兼顧民眾乘車需求及公車司機權益下,要求業者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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