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沒加班費 高醫列榜挨罰
26家醫院、2養護中心、10商家違勞基法
〔記者洪定宏、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勞工局公布最新違反勞基法專案檢查企業名單,包括高雄醫學院、馨蕙馨醫院等共廿六家醫院、兩家養護中心及十商家,各開罰二萬至六萬元,違法事項以「超時工作、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給予勞工七天中一天休息作為例假」居首。
勞工局:部分醫院仍有採責任制的狀況
局長鍾孔炤表示,因普查地區、區域及各醫學中心以上等級醫院,耗時半年,發現違法項目仍以「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及假日出勤未加給工資」最多,顯示部分醫院仍有未核實給付加班費、採責任制的狀況。
勞工局強調,醫療保健服務業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沒有責任制,各單位須依法發給加班費,未來仍將持續勞動檢查,並加重裁處。
以高醫及馨蕙馨醫院為例,因延長工時、假日出勤未給勞工加班費,各被開罰二萬元;新華醫院因「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告揭示」,被開罰六萬元。
高醫、馨蕙馨醫院 無奈喊冤澄清
高醫澄清,有一位員工因休假表登載疏漏,才被勞工局開罰二萬元,院方並未苛扣員工或醫護人員應有權益;馨蕙馨醫院也喊冤澄清,這次被勞工局開罰的原因是護理人員沒有填妥例休假和年假表,醫院曾提申覆,但不被勞工局採信,院方也感到相當無奈。
勞工局提醒,《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條文已於本月十三日起施行,包括女性勞工生理假,雇主至少應發給半薪;女性勞工在懷孕期間,檢具就醫證明就可享有五日帶薪產檢假,毋須動用事假、病假或特別休假。
男性勞工可在太太生產前後合計十五日內,請五日的有薪陪產假;勞工只要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六個月,即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申請以上假別時,雇主不可扣全勤、考績及給予其他不利處分。
另外,從明年一月一日起,農漁水利會也適用勞基法,勞工局將增加勞動檢查頻率,若事業單位違法將公告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