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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尾湖南勇古墓 史蹟公園規劃無下文

第一公墓對面就是淡水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記者李雅雯攝)

第一公墓對面就是淡水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記者李雅雯攝)

2015/02/05 06:00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滬尾湖南勇古墓六座在民國八十七年公告為縣定古蹟(現為直轄市定古蹟),位於淡水區中正東路和竿蓁一街交叉口斜坡處,這些被定為古蹟本體的古墓四散於坡面,本就無排列秩序,由於該坡面隸屬淡水區第一公墓,現場同時有私人墓座,還有已破損墓碑,周邊無任何提醒,無從得知該處有直轄市定古蹟存在。自文化資產公告迄今已十七年,文化局擬定轉做史蹟公園的規劃遲未實現。

民國87年列古蹟 迄今已17年

滬尾湖南勇古墓在是清朝時期為了執行「開山撫番」工作來到台灣,之後客死異鄉的兵勇古墓。記者昨天實地走訪欲了解古蹟概況,眼前空間凌亂,甚難尋獲滬尾湖南勇古墓六座,還有車輛開入坡面停駐,過往曾有遊客看著文化資產個案資料前往,前後造訪兩次,完全無法找到直轄市定古蹟的所在地,在網路大表失望。

「這已經被指定成為文化資產,主管單位就該負起責任」,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說,直轄市定古蹟受到文資法保護,應該加以重視和善加維護,「沒有指標、沒有解說,也沒有規劃,任誰也不知道這裡有古蹟」,期待相關單位可以正視該處古蹟所面對的窘境。

遷移私人墓座 文化局、公所沒共識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表示,滬尾湖南勇古墓六座指定為古蹟之後,隨即展開調查研究,以樹立修復再利用的方向,民國九十一年完成報告後,向內政部爭取到經費,擬朝史蹟公園方向籌備,但因為當時主管公墓範圍的淡水鎮公所有條件同意協助遷移私人墓座,雙方未有共識,經費又被中央收回,因而規劃停滯。

曾繼田指出,後續將再與淡水區公所討論,也會找經費進行環境整理,往打造史蹟公園的目標努力。

淡水古蹟博物館是主要管理者,其行銷企劃組組長王筠喬指出,現場的滬尾湖南勇古墓六座無損壞,車輛停駐是在私人墓地上,無涉及文資法,也未對古蹟本體造成傷害。淡水區公所區長巫宗仁說,將再確認土地劃分和權責,會配合相關單位善盡文化資產維護責任。

滬尾湖南勇古墓6座被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記者李雅雯攝)

滬尾湖南勇古墓6座被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記者李雅雯攝)

淡水區第一公墓範周邊有私人墓座及破損石碑,空地甚至有車輛停放。(記者李雅雯攝)

淡水區第一公墓範周邊有私人墓座及破損石碑,空地甚至有車輛停放。(記者李雅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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