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拚選戰 依規13日起應請假
2014/11/09 08:00
〔記者何玉華、李雅雯/新北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顧市政、拚選戰,早上以市長身分出席「績優地政單位暨人員表揚大會」,接著請假出席競選總部行程「志工團後援會」,被問到什麼時候開始請假,朱立倫表示,「我現在已經請假」。
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芥佑表示,市府團隊拚市政不中斷,市長不會一口氣請假十幾天,期間若遇重要的市政行程,例如十五日的歡樂耶誕城點燈、市政會議等,市長都會主持;他強調,市長出席選務行程一定會請假,絕對嚴守行政中立。
依據考試院會議決議:在政務人員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布實施前,凡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一般公務人員、政務人員及民選行政首長,參加公職人員選舉者,從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均應請事假或休假。
年底選舉,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日為十一月十三日、議員及烏來區長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日為十一月十八日。
人事處長陳昭欽說,民選首長適用的是政務人員法,因為此法未過,所以適用八十四年考試院會議的決議;至於參選市議員的新店區長王美月、淡水區長蔡葉偉則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陳昭欽說,考試院函釋的決議是保障公務員的參政權,對請假的細節並沒有規定得很清楚,一般而言,公務員在請假期間,若遇有重要、緊急公務,還是會處理。
此外,王美月、蔡葉偉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一條,必須自候選人名單公告日起請假,也就是從十八日開始請假;陳昭欽說,蔡葉偉已自十一月三日起請假,由公所主任秘書代理職務。蔡葉偉說,本身還有假未休,按規定提前請假,沒有疑慮也符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