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畢業門檻提高 校長建議「補」救
2014/02/19 06:00
恐有20%拿不到畢業證書
〔記者吳世聰/太保報導〕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國中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提高畢業門檻,不少校長憂心適用的二年級生,恐有五分之一拿不到畢業證書,造成家長及學生的不安,建議要有補考等配套措施。
縣府將反映補考的適法性
對此,嘉義縣教育處長王建龍表示,會向教育部反映補考的適法性,至於是否提高平時評量的比率,還要參考其他縣市做法。他認為,學校平時就應注意學生的表現,出題的難易要適中,也要給學生適切的鼓勵及輔導,如一味從制度面修改,以迎合學生及家長,提升學生畢業率,反而拉低學生水平,有違教育原則。
現行國中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學生上課率達三分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七大學習領域畢業總平均有三大領域及格,核發給畢業證書,或者三年級下學期有三大領域及格,也可核發;未達上述標準,只發給修業證書。
此準則在一○一年五月修訂,學生要有四大學習領域畢業總平均及格,才能發給畢業證書,適用於現今的國二學生。
不少校長憂心,提高畢業門檻,保守估計至少有五分之一的學生,只能拿到修業證書。校長們說,七大領域的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要平均及格不難,但要多一個領域的學科及格,對偏鄉及單親家庭因素等學生的困難度太高,就連老師也是無能為力,且取消三下成績,也為順利畢業增加困難度。
日前的校長會議,有三所國中聯手提案,指各校私下曾研擬補考辦法,但無法令依據,建議縣府研議統一的配套措施。有校長表示,學生定期學習評量總成績,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各占五十%,建議提高平時評量的比率,老師較有給分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