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不爽 「驚世女友」國道將他「丟包」
2013/12/31 08:00
冷颼颼 路肩走20分鐘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新竹市30多歲丁姓男子,28日深夜搭女友的車約會出遊,但他沒守時又發牢騷「太晚了,不想去!」壞了女友興致,半途折返;結果丁男仍自顧自地滑手機,一副事不關己,讓女友火大,於29日凌晨在國道被女友趕下車,在寒風中行走20分鐘,經警方協助,才平安下國道。
國道2隊警方於29日凌晨1點多,接獲用路人報案指出,有1名男子在中山高速公路北上142公里苗栗銅鑼路段的路肩行走,警方趕赴現場,見男子瑟縮發顫,趕緊讓男子上車,載送他於苗栗交流道下,並聯繫友人接回。
男友指已非第一次
員警了解,男子姓丁、住新竹,原本搭女友的車同往台中逛逢甲夜市,但他沒有準時抵達,2人拖到深夜11點多才出發,在前往的路上,他覺得「太晚了」,向女友說「不想去了」,女友似乎不開心,也在半途折返。
丁男說,回程時他在看手機簡訊,女友突把車停在路肩,生氣地對他喊「你給我下車」,他也因賭氣下車,且「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近來受寒流影響,深夜低溫僅約10度,丁男下車不久便後悔不已,撥打手機給女友,女友也關機不回應,在路肩走了20分鐘。
女方恐挨罰3千元
國道2隊隊長陳英傑說,將人「丟包」在國道非常危險,據「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外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違者可開罰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