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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踢傷學生下巴 家長怒告

林姓男童遭王姓體育老師踢傷下巴,致破皮紅腫,家長氣得提告老師傷害。(家長提供)

林姓男童遭王姓體育老師踢傷下巴,致破皮紅腫,家長氣得提告老師傷害。(家長提供)

2013/11/06 06:00

〔記者歐素美/清水報導〕大秀國小王姓體育老師涉嫌不當體罰,踢傷林姓學童下巴,事後施姓導師又處罰林姓學童坐在教室角落,家長質疑孩子在學校「被貼標籤」及「孤立」,導致不敢上學,控告王姓教師傷害,並投訴人本基金會。

林姓男童媽媽向本報投訴指出,其兒子就讀大秀國小五年級,上個月八日上體育課時,因和另兩名同學擅自玩跳高,被王姓體育老師處罰雙手撐地反省,當下課鐘響,兒子要離去,王姓教師竟情緒失控用腳踢傷兒子下巴,致紅腫破皮。

男童媽媽說,男童受傷後,同學曾向導師反映,導師卻不理睬,也未通知家長,事後家長發現向校方反映,要求懲處體育老師,施姓導師並需附連帶責任,同時要求孩子在校不能被貼標籤。

男童媽媽說,本月一日兒子因將水壺放到桌上,竟被罰獨自坐在教室後門,導師還不准同學跟孩子玩,質疑孩子被貼標籤及孤立,導致不敢上學。

校方昨否認貼標籤及孤立,表示王姓教師已遭記申誡一次,校方一直持續與家長溝通,並會檢討;王姓教師昨請假不在學校;施姓導師則表示,因該童常將水壺放在桌上翻倒發出聲響,影響上課,屢勸不聽才處罰,非故意孤立。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長林琬琪表示,家長質疑王姓教師懲處太輕,已要求校方檢討,施姓導師未及時通知家長,處理不當,也要求導師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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