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董座俗仔 經理判賠10萬
2012/05/30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徐姓經理辦理股權移轉遭刁難,涉嫌辱罵何姓董座「俗仔」,被高雄地院判決賠償10萬元,一字的代價是5萬元,損失慘重。
據了解,前年7月30日下午,徐姓經理前往高雄市大寮區某公司,辦理股權移轉事宜,因遭受種種不合理對待,認為承辦人員百般刁難,氣罵何姓董事長「俗仔」。
徐在公司會客室走道羞辱何後,仍不肯罷休,又當著多名員工面前再度辱罵,何認為顏面盡失,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徐則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指出,徐涉嫌公然侮辱罪,業經法院判處拘役20天確定,得易科罰金,並審酌兩造為公司幹部或負責人,有相當收入和財富,認為徐賠償10萬元比較合理。
此外,徐易科罰金部分,需繳交2萬元,一句「俗仔」賠償12萬元,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