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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消防栓水 高縣灑水車遭求償

2006/02/13 06:00

〔記者洪定宏/高縣報導〕高雄縣政府環保局委外的灑水車前晚涉嫌盜用7公噸消防栓水,被員警巡邏發現查獲,依竊盜罪嫌將黃姓司機移送法辦,水公司則要求償。

水公司七區管理處表示,雖然1公噸自來水僅求償9元,但如果不肖業者被查出長期盜用,依過去最高的索賠案例,可求償到132萬元。

警方指出,前晚8點50分,林園分局巡邏警網行經林園鄉鳳林路三段,發現黃姓司機(33歲)將15噸重的灑水車停在路邊,並打開消防栓,拉管線將自來水引入灑水車。

由於消防栓為緊急救災專用,除非是消防救難人員,否則未經申請使用,就涉及竊盜罪嫌,員警上前盤查制止,將黃嫌帶回偵訊。

黃嫌辯稱,他受聘某環保公司,開灑水車清理道路灰塵,第一次使用消防栓水,不知違法,純粹因車輛缺水而就近方便使用,才5分鐘就被發現,公司則否認唆使黃嫌,辯稱不知情。

警方表示,高縣環保局為維護道路清潔工作,列有「高雄縣加強街道揚塵洗掃計畫」,委託民間環境科技公司派車在鄉鎮主要道路灑水,沒想到司機為了省小錢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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