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育局定案 公立幼稚園 優先入園標準放寬
2006/02/11 06:00
對象包括中低收入等
〔記者胡世澤/台北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昨天放寬公立幼稚園優先入園資格,凡中低收入戶或領有「危機家庭」證明者,且年滿5歲的小朋友,可優先進入市立幼稚園就讀。
教育局副局長康宗虎表示,公幼聘用合格師資,加上學費比私幼低廉,活動空間與國小資源共享,受到不少家長青睞,今年有134園共435班參與招生,共計提供1萬3000多個名額,各園將於6月6日、7日開放家長參觀。今年優先入園資格如下:94學年度已就讀該園之4足歲幼兒,可優先直升原園;隨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於所服務學校;低收入戶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父母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具原住民身分的適齡幼兒。
身心障礙的適齡幼兒經鑑輔會安置,符合特殊境遇婦女的子女;符合台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中相關對象的直系血親子女;3胞胎以上家庭,年滿5足歲子女;父或母一方為外國籍之年滿5足歲幼童,但每班以1名為原則。
康宗虎表示,為協助中低收入戶幼童入學,並減輕其家庭負擔,今年修訂相關規定,凡領有台北市社會局核發「中低收入戶」或「危機家庭」證明文件的年滿5足歲幼兒,也可納入優先入園資格。
教育局提醒,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的家長,辦理登記時間為6月7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逾期即喪失優先入園的資格。
相關訊息, 可洽教育局幼教科,聯絡電話:27256387,網址:http://www.kids.tp.edu.tw。
教育局表示,只要是設籍北市或居留北市的外籍、華裔,且年滿5足歲的幼兒,均可於6月8日至各園登記,6月9日針對尚有名額學校,辦理第2階段招生,受理年滿5足歲、4足歲的幼兒,不限學區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