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給50元搭車 勸賊別再偷了
2011/07/12 06:0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王姓無業男前天因偷竊馬達遭高市警方移送法辦,檢察官下令釋回,他從高雄地檢署走到立德棒球場時喊累,因沒錢搭公車,竟偷機車代步,但賊星該敗,昨天凌晨亂丟垃圾,被左營警分局舊城派出所查獲。
昨天上午,王嫌被押進左營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宗孝禹得知他身無分文,自掏腰包拿50元給王嫌,勸誡他:「如果再被釋回或交保,就搭公車回家,不要再偷了。」王嫌點點頭說:「知道了,謝謝。」
宗孝禹說:「我不敢期待他不會再犯,只是從道德上為治安奉獻心力,盼他懂得悔過。」
警方指出,嫌犯王志紋(38歲,有竊盜、詐欺及毒品前科)日前在左營區偷竊馬達,被文自派出所員警逮捕,於10日下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檢方偵訊後下令釋回,他步出地檢署,沿著市中一路走到六合二路的立德棒球場旁,竟然嫌累,乾脆順手偷走謝姓女子的機車,騎回左營大路的住處,3個小時後,謝女發現機車遭竊報案。
昨天凌晨2點40分,王嫌騎贓車外出準備丟垃圾,赫見警車趨近,心虛丟了垃圾就加速逃逸,執行防飆勤務的舊城所員警覺得可疑,馬上追上去,在左營大路6巷口將他攔下,查出他騎的正是贓車,當場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