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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主動回查 防詐第一關

2011/02/13 06:00

記者黃文鍠/特稿

網拍已經成為現代人相當重要的交易方式,但近幾年來,消費者在網路購物後,資料外洩遭詐騙,甚至淪為人頭帳戶情況時有所聞,因當事人無法舉證資料是由業者外洩,只能自認倒楣;如果能夠對業者課以主動「回查」義務,否則可依消保法科以懲罰性賠償,相信一定可以大幅降低網路交易後,消費者資料外洩的風險。

不少消費者在網上交易後,資訊外流,詐騙集團藉此以「設定錯誤,將多支付款項」為由,要求被害人到ATM改變設定;由於能將交易明細講得一清二楚,不少被害人信以為真,就此受騙。

另外,被害人帳號遭盜用,一旦有人受騙、匯款進入帳號內,就成為詐騙集團「共犯」,需要自行舉證,確認沒有涉案,過程曠日廢時,就算最後還得清白,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

不過,一旦發生網路資料外洩,平台業者往往以「無從證明是業者過失」為由,規避「實質過失」,面對財大氣粗的業者,民眾只能自認倒楣。

由於網拍交易,業者已經向消費者收取每筆30到100元不等的刊登費,成交後再抽取部分佣金,事實上,已經符合消保法規範,以此案為例,業者如能在完成交易時,加上反查機制,通知當事人,很容易就可發現帳號已經遭盜用,減少成為詐騙幫手的風險。

因此,在類似事件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應該對這個消費行為課以更多的責任與義務,由現在「需證明業者過失」才需負責,到「只要業者沒有積極防護」即可處分,讓業者扮演「積極守門員」角色,才是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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