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酒駕漸增多 中市警全國居冠
2010/09/24 06:00
前年至今年7月統計
〔本報記者/台中報導〕警紀淪喪?警政署近期發現,2008年元月至今年7月底止,員警酒後駕車的件數有增加趨勢,且又以中市警局的20件居冠,台北市警局與高雄縣警局各以19、17件居次,部分員警深諳法律,懂得拒絕酒測規避刑責,中市警局則解釋說,市警局對員警酒駕防制很重視,未來將加強防範措施。
警政署統計,全國各單位警察,不論是否肇事或執勤,2008年共有81件酒駕事件,2009年增加到86件,今年僅1至7月底,就有63件員警酒駕,2年半來合計230件,其中有181件是肇事,肇事比率將近8成。
警政署據此分析,警察酒駕有逐年遞增趨勢,另外,再以今年4至7月分析,全台灣共有40起警察酒駕,造成一名警察與一位民眾共2人死亡,15名警察與18位民眾共33位警民受傷。
上述警察酒駕中,情節比較嚴重案例,包括2008年4月間,中市五分局施姓教官休假酒駕撞死老人;今年4月間,中市警局王姓交通小隊長,酒後騎警用機車車禍受傷。
今年8月間北市一位交通分隊長,意外查獲員警酒後騎乘公務車,交通分隊員處理時疑似造假竄改罰單;今年7月間,高雄市一名員警酒後騎機車,逆向騎上中山高速公路,沿路肩騎25公里,還動用警用直升機攔阻,被攔下後拒絕酒測。
市警局已列管酗酒者
市警局督察長陳武康說,台中市是都會區,飲酒文化確較興盛,警方特別重視員警酒駕防制,三令五申主管與督察人員宣導不得酒駕,並列管有酗酒習性員警,服勤前予以酒測,一旦有酒駕或酒駕肇事情形,即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採「刑懲並行」從重懲處與移送法辦,並追究主管督導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