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逾10億淪荒地 恐還得等
記者蔡偉祺/專題報導
台北縣鶯歌鎮內竟有市價超過10億元的土地淪為荒地,且地主因此受限快40年!但體育場和機關用地的需地機關縣政府教育局和鶯歌鎮公所都強調,政府財源有限,目前仍沒有徵收計畫;若年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使用分區也沒改變,地主恐怕要繼續等下去。
台北縣政府城鄉局城鄉開發科長劉顯宗表示,私有土地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享稅負減免,但除非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決定變更使用分區,一般民眾是沒有法源要求變更。
劉顯宗說,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最慢每5年要檢討,但一般來說都不可能達成,以鶯歌為例,目前正規劃第3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但還要經過展覽和報縣府、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最少還要2年,而上次鶯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發布已是12年前的事。
鶯歌兩塊體育場和機關用地的需地機關分別是教育局和鶯歌鎮公所,面積各為3.3公頃和1.33公頃,若需要徵收土地使用,應由這兩個單位編列相關預算。
教育局體育處副處長洪玉玲表示,目前在新莊、土城和樹林等地都規劃興建運動休閒中心,考量人口密集和縣府自有土地等因素,鶯歌目前並沒有興建體育場館的計畫;鶯歌鎮公所主任秘書李立仁也說,鎮公所無力負擔徵收土地的龐大費用,除非縣府願意補助經費,否則公所目前也沒辦法徵收。
公設地可解套 有案可循
城鄉局長張邦熙表示,考量政府財源有限,公共設施保留地若太久沒徵收,確實會讓地主感覺不平,但基於長遠的都市發展,仍有其必要。但他也說,對於公設保留地政府其實都有提供解套辦法,地主可以透過公有土地交換或容積移轉的方式,主張自己的權利,過去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
劉顯宗還說,公共設施保留地上的原有建築,雖無法拆掉重建,但可以修繕;另外地主也能申請興建臨時建築,做為平房或停車場使用,不過一旦政府要徵收土地,這些臨時建築則必須無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