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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工程款 仍需訂契約

2009/09/09 06:0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針對消費者遇上裝潢業者追加預算,台中市消保官洪誌宏建議民眾慎選廠商、多打聽比較、簽訂定型化契約,工程進行時要多與業者溝通並親自監工,不要一味地交給業者處理,了解工程施作或材料是否有按照契約規定,對方追加預算時也要看清明細簽收,遇上糾紛可向縣市消保單位申訴或向公所申請調解。

室內設計師許盛鑫指出,消費者與設計師、裝潢業者在工程進行前必須簽訂定型化契約,保護雙方權利。工程進行時,業者提出的追加工程款,都要在消費者確認同意後再施作,且不能只是口頭約定,也要有書面契約,讓消費者事後能逐項檢驗。如果在未確認前,業者無理追加施作的工程款可以不理。

許盛鑫表示,室內設計裝修時,業者在原定工程外進行的多做部分和修改,容易引發糾紛,提醒消費者找合法業者施作,打聽業界風評,事前準備和溝通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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