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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設醫療集團詐名醫入股 林信男判刑

林信男曾任嘉中家長會長。(記者余雪蘭翻攝)

林信男曾任嘉中家長會長。(記者余雪蘭翻攝)

2009/05/12 06:00

〔記者吳世聰/嘉市報導〕曾任嘉義高中家長會長的林信男虛設公司登記及無資金的「境外紙公司」,以前往中國投資,股票將大漲為誘因,涉嫌詐騙名醫羅大恩等5人認購股票,金額達6680萬元,林雖表示是羅等人主動要求入股,但法官經查認為,林以詐欺為生,觸犯常業詐欺等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法院調查,48歲的林信男,89年間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90年執行完畢,但他不知悔改,92年底起,以不實的證件在嘉義市新民路設立海波那斯公司,涉嫌違反公司法。

91年間,林向英屬維京群島設立資本額325萬美元的「佳昇醫管公司」,但無實際的資金運作,93年起又在嘉義市設立佳昇醫管公司在台辦公室、東方生技公司、佳昇聯合診所及在中國江蘇設立佳昇資訊公司等,成立所謂的「佳昇集團」。

林對外謊稱325萬美元的資金,存放在香港銀行帳戶內,且曾操作上市股票獲利1億元台幣,財力雄厚。佳昇醫管公司預計在94年7月在香港及美國那斯達克申請股票上市,在中國的投資將從醫院醫療管理、投資設廠到設立醫學校院診所,上市後股票能上漲到8美元。

羅大恩醫師等人信以為真,在93年8月間與林信男簽約認購股票,羅前後交付5502萬元,楊某900萬元,辜某150萬元及林某96萬元、林婦32萬元。事後,羅等人發現上當,向嘉義市調查站檢舉因而查獲。

林信男坦承虛設海波那斯公司,但否認有詐財犯行,辯稱是羅大恩等人對他的公司有興趣,主動要求入股,但法官經查,佳昇醫管公司無資金是「境外紙公司」,佳昇集團也無營收,但林還安排羅大恩等人前往中國參觀,有欺騙被害人之嫌,因此處以重刑。

對此判決,羅大恩表示,不願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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