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網路誘拐、性侵 暑假進入高峰期

網路交友陷阱多,青少年暑期必須多留意。(記者林國賢攝)

網路交友陷阱多,青少年暑期必須多留意。(記者林國賢攝)

2008/07/06 06:00

6成受害者18歲以下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雲林縣傳出13歲少女「小萱」被網友引誘私奔至宜蘭案件,縣警局婦幼隊表示,全國網路性侵害、略誘案件逐年增加,全國平均每天發生約1.5件,寒、暑假更是高峰期,請家長特別留意。

婦幼隊組長吳啟安說,根據全國調查,兒少網路安全問題日趨嚴重,統計顯示,2007年因網路交友遭網友性侵害案件為578件,比2006年的444件更多,其中有6成受害者為12至18歲族群,值得重視。

婦幼隊表示,去年雲林縣共發生96件性侵害案件,其中被害者未滿18歲有46件;有超過3成是因網路交友被誘,被害人與加害人都是透過網路認識,不到1個月就被約出性侵,涉世未深的孩子因為好奇,陷入不可知的風險,讓人憂心。

小萱自認為愛私奔

婦幼隊說,「小萱」個案,婦幼隊原已介入輔導,但她不滿家庭管教過於嚴格,加上憧憬愛情,不顧家人約束,也不管男方是否有能力供應生活需求,從雲林到宜蘭與男友流浪,許多深陷網路交友的青少年,幾乎都是如此,以為愛情可以勝過一切,甚至為男友到色情行業上班也在所不惜。

誤蹈陷阱毫無警覺

去年婦幼隊偵辦一起網路交友案,發現被害人不僅被誘離家出走,網友還趁機向少女家人勒索,傻傻的被害人還跟著加害人四處遊玩,甚至一起出現在贖款交付地點,還好刑警大隊早一步逮捕加害人,否則真的是被賣了還替歹徒數錢,這些都是網路交友必須警覺的陷阱。

婦幼隊表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不管是否為兩情相悅,都已觸犯性侵害條例,青少年網路交友一定要特別小心,以免誤蹈法網不自知,讓青春變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