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無效蔡坤龍︰上訴到底
2008/02/01 06:00
〔記者劉志原、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蔡坤龍遭競選對手林國成訴請當選無效,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蔡坤龍競選期間,透過父親蔡重吉等人以送洋酒及招待飲宴等方式賄選,已構成選罷法中當選無效理由,昨判他當選無效;仍可上訴。
針對地院判決當選無效,民進黨市議員蔡坤龍昨天表示,他對判決結果十分訝異,在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跟律師研究,他一定會爭取司法平反,上訴到底。
本案刑事部分,日前台北地院已依選罷法、教唆偽證罪嫌,判蔡坤龍與他父親蔡重吉各四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蔡坤龍競選辦公室主任郭吉川、競選活動部主任鄭建國兩人自白犯罪獲判免刑,蔡坤龍個人秘書張萍原是證人,但涉及偽證遭判半年,蔡坤龍等人已上訴高等法院。
林國成主張,蔡坤龍利用經營禾興酒業公司的父親蔡重吉所經營進口的洋酒,送給十餘個選民,又透過台北市洗衣公會常務理事林勇協助邀宴選民。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蔡坤龍等人直接行賄的選民就有兩、三百人,加上受賄者部分是洗衣業者,若這些受賄者再影響其家人或其他顧客,即足以左右選民投票意向,妨礙選舉的公平及純潔性,故判蔡坤龍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