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無人機納管 模型機玩家盼區隔
2017/12/06 06:00
集會、活動飛航要申請 個人可免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縣務會議昨天討論通過「苗栗縣遙控無人機飛航管理辦法草案」,未來在縣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要先申請,引起長年在苗栗市河濱公園模型飛機場的玩家,不解「在合法模型飛機場飛行,還得事先申請?」並盼縣府能將遙控無人機與遙控模型飛機做區隔。
苗栗縣航空模型飛行協會監事徐永俊說,苗栗市河濱公園模型飛機場,早已在民國七十五年劃定,是目前全台灣西岸最佳的遙控模型飛機場飛行場地,每逢假日吸引許多縣市玩家前往,但玩家在合法模型飛機場飛行,還得事先申請?
徐永俊說,玩家操控的遙控模型飛機,並非一般市面入手門檻低的遙控無人機,且都需要經過一定的練習才能上手,希望縣府能將遙控無人機與遙控模型飛機做區隔。
縣府勞動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表示,遙控模型飛機仍納入規範,不過,一般遙控無人機的個人練習可不用申請,但若在集會、活動飛航,就要申請。
彭德俊說,該項草案於昨天縣務會議討論通過,待縣府行政處法制科核定後,將於近期內發布施行。未來施行後,縣府會力求申請流程簡便,甚研擬提供網路申請;因目前中央相關法規尚未上路,所以縣內辦法尚無罰責,不過待中央修法完成,縣府也會配合執行。
草案也規範從事遙控無人機應遵守規定,包括飛航具地表高度不得逾四百呎(約一百廿二公尺);不得裝載民用航空法公告之危險物品;不得以遙控無人機飛航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不得於日落後至日出前之時間飛航;在目視範圍內操作;操作人不得同時操作控制兩架以上;應隨時監視無人機飛航及其周遭狀況;應防止遙控無人跡與其他行空氣、交通工具、建築物或障礙物接近或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