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電威脅養殖? 雲縣府:並存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種電滅農?縣議員黃文祥昨痛批農委會劃設綠能專區根本是「威脅利誘」養殖業者棄農漁的「滅農」政策;雲縣府農業處長林慧如強調農為國本,綠能是為了讓耕作困難區土地多一項選擇,縣府會全力捍衛農漁民權益。
農業處︰讓不利農漁用地多項選擇
農委會一○四年全國劃設十八個「嚴重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綠能專區)推動種電,其中雲林縣有一千多公頃,涵蓋台西、四湖、口湖等鄉鎮,盼透過發展綠能,讓因地層下陷無法耕作利用土地重新有經濟效益。
黃文祥指出,政府發展綠能他不反對,但不能舉著「綠能大旗」無限上綱,未與居民討論就恣意「圈地」種電,尤其將二百多公頃養殖區劃入綠能專區,罔顧居民意願與生計。
黃文祥說,與綠能專區重疊的養殖專區由漁業署劃設,近年投入十多億改善環境,若劃為綠能專區,之前政府投資變成浪費,養殖業者十多年來投入心血也化為烏有。
議員質疑綠能圈地影響漁民生計
蔡姓養殖業者說,他們有高度意願繼續養殖,但土地是租來的,現在承租魚塭每公頃每年十二萬,若地主租給種電業者每年租金高達四十五萬,現實利益考量地主一定不再租給他們,政府根本溫水煮青蛙,要他們離漁棄農,當地有一半以上養殖戶都是租地養殖,屆時將引發嚴重社會問題。
李姓養殖業者說,農委會曾表示養殖生產區變為綠能專區,漁業署就不會再補助相關建設,這不是犧牲漁民,獨厚財團嗎?
要求做好完善配套 避免土地破碎
黃文祥痛批,發展綠電若有正當性,政府就應正面推廣,並做好完善配套,而不是透過地層下陷區土地利用來包裝綠電,造成土地破碎,甚至整個村落幾被光電包圍的景象,農村不再是農村,根本是滅農。
林慧如表示,規劃綠能專區只是為了讓無法從事農、漁業的土地,增加一項提升地利選擇,不是強迫農漁民離農棄漁,綠能專區與養殖區重疊,縣府一定會向中央爭取重新檢討,讓綠能專區與養殖區能夠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