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公所廣場停車 明年1/3起收費
2016/12/21 06:00
〔記者許展溢/頭份報導〕頭份市公所廣場停車將於明年一月三日起收費,不過原本預計一同上路的路邊停車收費措施,因廠商評估沒有利潤,已流標兩次;公所表示,若第三次仍流標,將調整權利金,盼能順利標出,除落實使用者付費觀念,也改善長期停車亂象。
完成建置 28日起試運作
頭份市公所廣場約有四十個停車位,供洽公民眾停放,但因免費有一大半被久停占用,讓洽公民眾困擾不已;公所以一百零六萬元,完成建置收費設備、系統,廿八日起試運作,明年一月三日起正式收費,杜絕過去停車位久占歪風。
每小時20元 機車不收費
頭份市公所財行課指出,正式收費後,汽車停放半小時內免費,超過半小時,以一小時計費,每小時二十元 ,收費時段為每天上午八點至下午八點,機車則不收費。
由於頭份市為苗栗縣第一大城市 ,近年人口數持續成長,迅速蓬勃發展,但鬧區等重要道路卻時常可見路霸、併排停車等壅塞情形,公所計畫在市區劃停車格推動路邊停車收費後,獲大部分鄉親支持,盼改善交通亂象。
路邊停車收費 尚無法實施
但公所於去年十月起,開始規劃推動,於今年十一月間獲縣府同意,十一月十一日首次公開招標及這個月八日二度招標,都因沒有廠商參與而流標,路邊停車收費還得等等。
市公所表示,公所參考苗栗市規範對外招標,預計與廠商簽訂一年十個月合約,收取採購金約一千三百萬元,但據了解承攬苗栗市路邊停車收費業務的廠商,每個月入不敷出,可能因此影響廠商投標意願。
市公所表示,預計於廿九日第三次對外招標,如第三次仍流標,將商討調整降低採購金;並強調,路邊停車收費政策最大目的是希望改善交通,並清除路霸,讓鄉親上街採購等,不僅方便停車,也可以帶動市區商機,恢復嶄新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