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色狼〉辦廟未登記 問事要掛號
2016/12/13 06:00
〔記者廖淑玲、鄭旭凱/雲林報導〕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團創團長黃塗德涉嫌妨害性自主罪犯行被判刑,雲林縣政府民政處昨證實黃在斗六創辦的太昊殿並未辦理寺廟登記,引發議論,里民還揚言要把「色狼」趕出社區。
黃塗德在斗六創辦太昊殿,假借治病之名,謊稱可以幫女信徒施法、吸毒治療腫瘤,性侵剛從大學畢業及就讀國中的2名女信徒合計81次;雲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判黃346年徒刑,應執行30年。
雲林地院發言人庭長廖國勝指出,該案因被告黃塗德明顯是利用宗教犯罪,加上審理期間隨傳隨到,無逃亡之虞,檢方也未諭令,因此院方未對黃判處需強制處分,以數罪併罰應執行最高法定刑度判處30年刑期,仍可上訴,黃塗德也表示要上訴。
附近民眾爆料,黃塗德自封六真人,每次幫信徒問事,1份發財金收費就要1000元,每週六在太昊殿開堪輿班,信徒要問事掛號費1000元、超度3000元,中元普度則是萬元起跳,平均收費約1萬7000元。
太昊殿管理人員則強力撇清,指稱廟內金紙未訂價是隨緣捐獻,信徒拿取後自行將錢投入功德箱,強調六真人與太昊殿不相關,也不清楚千元發財金。
斗六鎮北里長張欽堂表示,太昊殿供奉八路財神,信徒大多是外地人,在該廟出入的當地里民並不多。太昊殿管理人員矢口否認與黃塗德有關,但在太昊殿門口金紙爐旁設有五行柱清清楚楚寫著「六真人排五行陣」,直接打臉管理人員的說法。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指出,黃塗德被判刑是他個人行為,與寺廟是兩碼子事,至於是否涉及違章建築部分,需待相關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