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鏡淳挨鄭永金告「二審判刑」 發回更審
2016/07/22 08:00
〔記者項程鎮、黃美珠、蔡孟尚/綜合報導〕新竹縣長邱鏡淳前年底競選連任時,被對手鄭永金指控,在政見會影射他收受工程回扣並「搓湯圓」擺平司法案件,違反選罷法。一、二審皆被判刑四月、褫奪公權一年,邱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相關證據沒調查清楚,昨天發回高院更審。
目前人在日本參訪的邱鏡淳受訪時說,「相信司法、尊重司法」、「心情雖像洗了三溫暖,但相信天理公道自在人心」; 鄭永金則說,尚未收到判決書,暫不表達意見。
去職危機暫時解除
依照地方制度法,邱鏡淳若在本案三審判決有罪、褫奪公權一年確定,將面臨去職,現在案子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縣長職位暫時不受影響。
邱鏡淳被鄭永金指控,影射他在縣長任內「桃山隧道commission(回扣)拿光光」、「非常會搓湯圓」和「檢察官其他全被他搓光光」等,違反選罷法。
邱鏡淳上訴指稱,要求二審向調查局函查桃山隧道相關資料,二審沒調查,並辯稱未指明是誰收回扣、金額是多少,「搓湯圓」和「搓光光」等是俚俗用語,一般民眾認為不限「不法方式」。
最高法院認為,邱上述說法有無毀損鄭的名譽、進而影響選舉結果,二審應再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