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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爆人事黑箱 資格不符竟獲派巴黎

2016/01/09 06:00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大選在即,立院休會之際,本報收到多封讀者投書,指文化部將外派語文能力不足的黃員赴法任職,批評文化部長期以不透明手法任用私人,待遇優渥的職缺成為主管酬庸親信的資源,次數與案例「罄竹難書」!

投書指出,文化部外派人事「始終未被檢討,問題重重」,黃員不符資格卻占肥缺,即將派赴我政府駐外最高文化機構「駐法國台灣文化中心」的秘書,就任後第一個月薪資包含各項福利、補助,據傳高達台幣卅萬元。

據《文化部駐外人員遷調作業要點》,派駐法語國家的文化人員須具備三項條件:一、在文化部或所屬機關服務滿一年;二、最近一年考績列甲;三、通過相當「全民英檢」的法語中級測驗,及相當「全民英檢」的中級英語測驗。文化部表示,黃員為大學法國語文學系畢業,依法可「採計認定符合法語能力標準」,不過,黃員的確「尚未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測驗」。

既然不符規定,黃員何以中選?文化部解釋,要點第四條另有但書,未達語言能力資格標準者,可於外派後自行進修通過標準,所以,文化部將「督促黃員儘速通過語測標準」。但拒絕回應「審議小組」循何標準認定英語能力未達標的黃員最適合外派。文化部人事處官員補充說:「那個但書從文建會時代就有了。」

投書人痛陳文化部的外派規定「只是約束沒背景的人」,對有關係的人來說「根本是廢紙一張」。外派人員既享高薪,標準應更嚴謹,「這些都是人民的稅金,也是國家的資源」,文化部不該「屢遭投訴仍持續大剌剌黑箱作業」,相關規定應揭露並受公評!該要點原名《文建會駐外文化人員輪調作業要點》,於民國九十年訂定,最後一次修正是一○一年,文化部並未在官網上公布。

據了解,黃員目前在文化交流司實習,月中將赴法任職。官員以「太為難他了」為由,拒絕安排黃員受訪。記者致電交流司,同事則表示黃員已不在交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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