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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灣開發案過關 環團轟觀光局護航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風管處昨火速通過「宜蘭大溪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案」,環團質疑觀光局會議連地方政府都沒邀請與會,刻意將在地及反對聲音排除在外,根本是「密約灣」會議。圖為從台二線上遠眺蜜月灣海景。(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風管處昨火速通過「宜蘭大溪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案」,環團質疑觀光局會議連地方政府都沒邀請與會,刻意將在地及反對聲音排除在外,根本是「密約灣」會議。圖為從台二線上遠眺蜜月灣海景。(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2015/04/09 06:00

〔記者林嘉琪、蔡穎/台北報導〕爭議多年的宜蘭蜜月灣開發案,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昨天召開會議,不到二小時即同意開發;但因環保署前一天已發函要求蜜月灣案須重做環境差異評估及審查,蜜月灣案在未通過環差審查前,不能動工。

未邀地方政府 環團批「密約灣」會議

蜜月灣開發案位於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內,環團憂心可能破壞海岸生態,也無法排除海嘯破壞及走山等風險。環保團體昨日就痛批,觀光局身為風景區主管機關,卻火速通過對海岸風景區造成嚴重破壞的開發案,明顯為財團護航。環團更批評,觀光局會議連反對開發的地方主管都沒邀請發表意見,刻意將在地及反對聲音排除在外,根本是「密約灣」會議。

東北角風管處處長方正光回應說,開發單位已針對前三次會議結果進行修正,此次同意開發的結論會送營建署進行通盤檢討,觀光局不會再召開任何協商會議。

環署要求重做環差 未通過前不能動工

自行前往會場外了解會議狀況的環團代表、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則出示環保署四月七日發函觀光局的公文指出,確認蜜月灣開發案由於已時隔多年,且開發範圍有變動,因此應該先做環境差異審查,觀光局卻仍逕自做出同意開發的結論,結論應屬無效。

立委陳歐珀辦公室顧問楊木火痛批,蜜月灣開發案在九十一年送案申請開發環評,一○○年通過環評,去年四月提出開發計畫,也就是送出的環評是雪隧通車前和海岸法通過之前的版本。何況,近期開發基地已有許多開發案和環境變化,且部分開發區位於環境敏感區,另土石流、海嘯等威脅都未納入評估。

環保署綜計處科長溫育勇受訪表示,就觀光局許可的蜜月灣全區總配置示意圖來看,其開發內容跟原環評規劃確有落差,包含別墅區、一般遊憩區道路規劃與環評報告書不符,另別墅區、旅館區等建築數量及空間配置也不同,因此開發前須再辦理變更差異環評,若變更部分太多,甚至「重辦環評也有可能」。

若開發單位強行動工,將違反「環評法」規定,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觀光局官員坦承收到環署公文,指東北角風管處雖同意開發,但因環保署要求,因此開發單位必須通過環差審查才可進行細部設計,後續也才能再向宜蘭縣政府申請建照,並不代表目前可以立即開發。

蜜月灣與週邊景點位置圖

蜜月灣與週邊景點位置圖

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概況

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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