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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座椅扶手劃破牛仔褲 判賠1元

2013/06/11 06:00

〔記者張文川、蔡偉祺/台北報導〕卅二歲女子童舒寧,前年七月搭乘復興航空,被破損的座椅扶手刮紅手臂還劃破牛仔褲,安全帶也壞掉,航空公司不道歉還告她妨害名譽,獲檢方不起訴後,她提告訴請復興航空象徵性賠償一元,台北地院判決童女勝訴定讞。

在公關公司上班的童女指控,她一百年七月廿二日搭乘復興航空班機,要從台北飛往金門,坐在十四D靠窗的座位,因座椅破損,安全帶掉在椅子下方,她伸手下去撈安全帶時,由於空間狹小,手肘難以伸展而撞傷,右手臂被刮出一道紅腫瘀青,而且安全帶也壞掉無法扣上,又因座椅扶手裂開鬆動,露出內層鋒利的鋼材,鉤破她價值三千五百元的牛仔褲;童女拍照向媒體投訴。

復興航空堅信椅子和安全帶都沒壞,扶手內是塑膠和鋁合金材質,不是鋼材,空服員要幫她繫安全帶,是童女自己不願意,復興航空告她妨害名譽,北檢將童女不起訴;童女反控誣告,同樣不起訴。

童女求償一元損害賠償,目的是要復興航空尊重消費者,台北簡易庭今年三月判童女勝訴,復興航空上訴二審,北院合議庭日前宣判童女再次勝訴,復興航空須賠一元定讞。

為了打這場一元官司,雙方都花了十餘萬元請兩位律師;民事裁判費共四千零九十元,法官都判由復興航空負擔。

復興航空昨表示,法院僅因請求金額較小,未完整調查證據做出判決,雖然與實際情況落差甚大,但仍願尊重司法判決,至於本案的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希望能還原事實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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