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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性侵學生 監院罕見糾舉校長

2011/07/15 06:00

〔記者陳慧萍、劉婉君、林曉雲/綜合報導〕台南縣某國立高職孫姓教師九十八年遭檢舉連續性侵多名女學生,不但強拍裸照,還在上課時間將女學生載至校外性侵。監察院調查發現,該校疏於門禁管理,並任憑孫師塗銷學生缺曠課記錄,事發兩年多仍未見改善。監院認為,該校校長嚴重不適任,昨天罕見動用糾舉權,要求教育部急速處分,將林調離現職。

監院昨天通過對該校校長的糾舉案,教育部依法應在一個月內處理。教育部中辦副主任許志銘表示,教育部尊重監察院的糾舉,在接到監察院的正式公文,將循程序召開校長考績會儘快處理。

提案監委沈美真、李復甸指出,孫姓教師於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間,在導師辦公室先後性侵害六名女學生並拍攝不雅照片,又四度在上課時間,將女學生載至校外性侵;該校任憑孫師塗銷學生缺曠課記錄,導致家長無從防範或得知,門禁管理也形同虛設。

沈美真說,校園發生重大性侵案件,校方理應戒慎恐懼加強管理。該案在九十八年一月爆發時,教育部隨即發函要求檢討;今年三月到校臨時抽查時,竟發現該校校長仍未落實相關規定,嚴重失職,令人「完全不能忍受」。

李復甸說,該校校長事先未盡管理責任,事發後面對法院、監院調查,竟未依照教育部規範檢討改進,因此動用監察院少見的糾舉權,要求該校校長立刻離職。沈美真也說,此案不糾舉無法保護孩子的受教權,不是糾正就可以解決的。

老師為校長喊冤

校方昨天轉述,校長還未接到公文,對糾舉案的內容不知情。不過,有老師為他喊冤,認為監委的作法並不公平。學校老師指出,孫師一案發生後,該校已依教育部要求查勤及加強門禁,製發通行證並派替代役在門口管控。教育部查核當天,校長因學校舉辦公民訓練出差,一接到教育部到校查核的通知,立即趕回學校。

沈美真另指出,孫姓教師已遭法院判刑廿七年,受害者家屬事後申請國賠成立,為校園性侵成功申請國賠的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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