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行人不走斑馬線罰500元 取締631件

警方提醒行人過馬路應走行人穿越線。( 記者周敏鴻攝)

警方提醒行人過馬路應走行人穿越線。( 記者周敏鴻攝)

2024/05/23 05: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謠傳「六月一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行人穿越線),一律開罰一千八百元」,桃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鄭文銘說,「那是錯誤訊息、假訊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行人不走斑馬線過馬路等情節是開罰五百元,行人違規交通行為是警方執法範圍,全市今年至四月底取締六三一件,較去年同期多四○一件。

交警大隊分析今年的與行人相關的交通事故肇因,包括未注意車前狀況、車不讓人外、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其中,行人違規樣態包括未依號誌穿越馬路、不走斑馬線、人行陸橋或地下道、闖越雙黃線、道路嬉戲等。

鄭文銘表示,部分行人有邊走路邊滑手機的習慣,這時多未能注意前方狀況,若造成交通事故,將須負起較大的民、刑事責任。

鄭文銘說,警方持續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另,車不讓人導致事故共六一一九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三七四七件,其中,機車駕駛人會挨罰一千兩百元,一年內若被取締兩次以上,將加重處罰到最高六千元,汽車駕駛人則將挨罰六千元,並新增違規點數三點、接受三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